贵州安顺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建设工程地勘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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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建设工程地勘招标招 标 人安顺市公安局代理机构安顺安诚工程******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项目经理: 王安祥 报价: **.**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项目经理: 梅正星 报价: **.**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项目经理: 何毅东 报价: **.**万元公示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