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尼木县聂别汤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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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Z*****一、招标条件:尼木县聂别汤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木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工程已具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性质:新建*、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改建灌溉干渠*.***Km,支渠*条*.**Km,取水口*座,山洪接水*座,倒虹管*座,陡坡*座,斗闸**座,恢复耕地坡改梯**.**h㎡。*、建设地点:尼木县尼木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计划工期:**个月*、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按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藏水建函[****]*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需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证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区外企业);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分,文件递交地点为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六、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尼木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区*排*号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传 真:****-*******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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