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扬州市江都区2011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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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招标公告工程编号JDS*********工程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高标准粮田建设)招标人名称江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财政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圣和、友爱、樊南*个行政村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JDS************扬州市江都区****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高标准粮田建设)公开招标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公告发布日期****-*-**集中报名地点江都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集中报名日期****-*-*从*:**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银村镇银行投标保证金帐号收款人: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企业业绩、信誉良好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良好其他条件*、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c、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d、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年 * 月 *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到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报名时必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a.授权委托人身份证、b.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所在单位近一年内(****年*月~****年*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c.营业执照、d.资质证书、e.安全生产许可证、f.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g.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h.投标保证金收据;i.提交单位及投标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j.其他。 *、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前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具体为:a、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江都吉银村镇银行 帐号:*************** b、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c、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 d、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e、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f、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g、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 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 h、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日内由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基本户。 评标细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传真电话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城北工业园双汇路南联系人樊星宇传真****-********电话****-********邮编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