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年*月**日
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