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枣阳市兴隆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关于五、保证金第二项的更正如下:*、安全质量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万元,交纳截止时间限于 ****年*月**日下午*:** 时(以到帐时间为准),即报名截止时间。安全质量保证金需交到以下帐户:收 款 人:枣阳市兴隆镇财政所开 户 行:枣阳市农村信用联社兴隆信用社账 号:*****************鉴于上述内容更正,报名时间延期至****年*月*号下午*:**时整。二、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须知前附表更正如下:踏勘现场及答疑集合时间:****年 *月 *日 *时 ** 分集合地点:枣阳市兴隆镇政府大院三、另特别提醒报名时无需携带原件。招标人:枣阳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枣阳市兴隆镇政府院内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号(世纪大厦****室)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