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虎林市三处矿山复绿项目剥离土石料转让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号 受虎林市财政局委托,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对虎林市三处矿山复绿项目剥离土石料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虎林市三处矿山复绿项目剥离土石料。 *.地理位置:虎林市东方红林业局西南岔林场料场、虎林市珍宝岛乡湖水村石场、虎林市石青山东石场。 *.品型:土石料。 *.数量:******.**立方米,其中:虎林市东方红林业局西南岔林场料场******.**立方米、虎林市珍宝岛乡湖水村石场******.**立方米、虎林市石青山东石场******.**立方米。 *.评估值:****.**万元;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挂牌价格:****.**万元。 *.其他:(*)转让标的相关的矿山复绿工程尚未开展,转让人根据矿山复绿工程进展情况对转让标的采取分批次进行交付。(*)转让标的规模数量是预测数据,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具体数量以施工时所产生的实际数量为准。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照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对交易价款进行多退少补,相关细节由转受双方在转让合同中具体约定。(*)其他详见《虎林市财政局拟资产处置行为涉及土石料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德中诚评报字〔****〕第*****号)等转让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转让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 转让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网上地址:https://***.******.***.cn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时(即****年*月*日**:**)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n/)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交易须知(加盖公章)。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可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买人自行下载《竞买资格确认书》,并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n/)服务指南中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进行操作。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万元人民币。报名成功并经核验通过后,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年*月*日**:**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须使用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写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意向受让方成为竞买人,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竞买保证金处置:未中标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汇入如下银行账户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开户名:黑龙江自然和****** 账号:********* 开户行:******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行号:************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竞价期:****年*月*日*:**-****年*月*日**:** 延时报价周期:***秒 加价幅度:*万元 七、转让有关事项 *.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纳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虎林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转让合同。 *.办理标的交割。受让人与虎林市自然资源局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 *.划转交易价款。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在转让标的交割后且收到虎林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马振磊,***********;赵斯野,***********。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转受双方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转让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转让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标的物存放地交接和运输,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号 联系人:杜先生;尹先生 联系电话:****-********,********附件: *.竞买申请书.doc *.交易须知.doc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