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绥宁县南溪河流域治理大树脚至江口塘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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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绥宁县南溪河流域治理大树脚至江口塘防洪工程属于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之一,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绥宁县中小流域治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湖南省绥宁县南溪河流域治理大树脚至江口塘防洪工程。*.*建设地点:邵阳市绥宁县。*.*专业类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规模:护坡*.**km,河道疏浚*.*km,新建码头**处。批复工程建设总投资为****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堤防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建筑物工程等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拟招标金额为****万元(具体以合理定价清单为准)。*.*计划工期:***日历天。*.*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个标段。*.*评标办法:按照湘水办[****]**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年至****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之内的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内有*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 **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尚未开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劳动西路***号有色大厦A栋***室 持以下证件及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省企业须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等;(*) 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和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等;(*)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证明原件,并要求提供业主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劳动合同(原件)及最近办理的*个月及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提供信息查询资料;(**) 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绥办发[****]**号文件规定)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资料提交原件壹套,(*)-(**)项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含合理定价清单),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的限定*.*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招 标 人:绥宁县中小流域治理中心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沿河街**号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号有色大厦A栋***室招标二部联 系 人:郭先生 陈先生电 话:****-********传 真:****-********附件 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绥宁县中小流域治理中心:我公司参加湖南省绥宁县南溪河流域治理大树脚至江口塘防洪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保证接受和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所有规定,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同意废标并接受法律法规中相应最高处罚标准的处罚。*、我公司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我公司已认真仔细研究了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愿意接受和遵守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参加投标,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对于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评定的评标结果,我公司愿意接受其结果并无异议。*、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保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保证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保******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收处罚外,同意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除非招标人同意,我公司自愿放弃参与招标人今后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活动。特此承诺!投 标 人: (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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