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养老护理员一次性持证奖励和2023年度岗位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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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武民政〔****〕**号)、《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相关补贴事项的说明》文件精神,需对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开展**小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内的一线护理岗位,符合条件的,发放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和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如下:持证奖励发放条件及标准:对连续从业满*年以上(在武汉城市圈内城市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时间可一并计算),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编制人员),给予持证一次性奖励;其中,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元、****元、****元、****元、****元的持证一次性奖励。岗位补贴发放条件及标准:对从事一线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编制人员和兼职人员),从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日起(当月持证不少于**天计发*个月,当月持证少于**天次月开始计发),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年度发放。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每月***元、***元、***元、***元、***元的岗位补贴。****年**月前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老证)的可按等级享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新证)对应的岗位补贴,持证补贴不再重新发放。经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街道审核上报,共有*人申请领取一次性持证奖励,共计****元;**人申请领取****年度岗位补贴,共计*****元;以上两项补贴合计*****元。附件:*.武汉市青山区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汇总表*.武汉市青山区养老护理员护理岗补贴汇总表青山区民政局****年*月**日附件:武汉市青山区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汇总表.xlsx武汉市青山区养老护理员护理岗补贴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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