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炬光园创新型产业用地建设项目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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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温政务中心土告字〔****〕**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炬光园创新型产业用地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概况:宗地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炬光园创新型产业用地建设项目宗地坐落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德政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产业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汽摩配产业出让面积(㎡)*****.**容积率≥*.*且≤*.*拍卖起始价(万元)*****第一阶段上限价格(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万元)**起始亩均税收(万元/亩)**竞亩均税收增加幅度(万元/亩)*出让年限(年)**其他要求(绿地率%)≥**%且≤**%备注:*.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其他相关要求:(一)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万元;(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三)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四)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五)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二、拍卖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三、竞买对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并以新设******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申请书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四)竞******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鹿城区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五)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天内签订;也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四、地块的拍卖起始价和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地块起始地价为*****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第一阶段上限价格为*****万元。当地块竞拍价格未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当竞买人报价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达产验收后连续**年的年亩均税收的程序,每次竞报额度为*万元/亩(含)及其整数倍,按照竞报年亩均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人。(三)当地块竞报年亩均税收达到***万元/亩(含)时,再次转为竞地价,增价幅度为每次*万元(含)及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 ****-******** 王女士地块联系人:****-******** 华女士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