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江华瑶族自治县滨江大道及滨江风光带(一期)建设项目融资建设承揽招标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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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省人民政府第***号令及《江华县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及县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江发改字 (****)**号文批准,现将滨江大道及滨江风光带建设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融资建设承揽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建设范围: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长X宽)投资预算(具体金额以江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 滨江大道路基土石方、路面、下水道及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长度约****X**约****万元 * 滨江风光带项目(一期)硬质铺装、植物种植、景观电气及给排水等约**万平方米约****万元二、基本要求:*、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中标后确定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或公路建设三级以上(包括三级)资质,在近三年内从事过大型道路建设项目及园林建设项目。*、投标人必须要有较强的融资能力,项目实施*个月内须协助招标人批复银行贷款授信人民币*亿元。*、投标人必须要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本项目响应金为人民币****万元,报名时须将项目响应金人民币****万元划入招标人指定账号;投标人中标后项目响应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者项目响应金(无息退还)。*、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管理能力。*、签订融资建设合同后,该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他人,一经查出没收履约金,同时终止合同。三、融资建设单位的确定:有意融资建设的投标人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经综合考察后,按照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四、报名与登记 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登记。报名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政府五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先生(手机): ***********喻先生(手机):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