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上海市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崇明生态环境预警评估和调查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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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上海市崇明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崇明生态环境预警评估和调查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崇明生态环境预警评估和调查监测项目*、招标编号:JQJS****-****、项目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和生态保护监管的重大需求,充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结合数据收集、遥感解译、实地调查等多种技术手段,为了建设科学、系统、全面的监测系统,对崇明生态岛的建设过程做到全面跟踪监测、科学评估和预警预报,保证崇明生态岛的理性建设以及建设过程中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对崇明岛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及评估.其中分为三个包件:包件一:崇明生态岛鱼类资源调查项目包件二:崇明生态岛水生生态调查项目包件三:崇明生态岛生态环境类指标一大评报告编制评审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提交成果要求:****年*月前完成。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投标应当确定联合体一方为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作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投标的,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年*月*日(*:** ~ **:**),携带上述资料至******(上海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地点:崇明新城成桥镇翠竹路****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崇明新城成桥镇翠竹路****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楼会议室)采购人: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号联系人: 陆卫国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招标代理:******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联系人:付春丽联系电话:***-********转****;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