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郴州市安仁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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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郴州市安仁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湘水工管[****]**号、湘水工管[****]***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安仁县水利局,代理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郴州市安仁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地点:安仁县承坪乡、平背乡、牌楼乡、灵官镇、龙海镇、华王乡,共涉及*个乡镇**个行政村。*.*投资规模:总投资为****.**万元,其中中央投资***.** 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灌溉渠**条长**.*km,改造排洪渠*条长**.**km,新建及改造渠系建筑物****处,改造山塘**口。工程量主要为土石方*.**万m*,砌石*.**万m*,砼*.**万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招标范围: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投入部分招标,约****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水工大坝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有*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 **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带以下资料在长沙市劳动西路***号有色大厦A栋***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项目报名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⑤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原件);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原件);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近*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⑨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⑩诚信承诺书(格式附后)。上述资料提供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交招标人留存,供评审核验。如上述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投标申请人,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招标人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水利网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安仁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安仁县城关镇七一东路**号联 系 人:侯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号有色大厦A栋***室招标二部联 系 人:郭先生 陈先生电 话:****-********诚信承诺书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郴州市安仁县****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郴州市水利建筑市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企业公章)年 月 日*、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岗到位,否则不予开工,达到**天以上不开工的解除合约关系,并且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个月必须驻守工地**-**天以上,工程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一个月必须驻守工地**天以上。**、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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