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江西省广丰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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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活动,保障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预防在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腐败行为产生,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质量,依据《省财政厅、监察厅关于集中采购职能市场化的意见》(赣财购[****]**号)、《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赣财购[****] *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一、代理机构报名资格条件*、凡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均可报名参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即在过去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而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理且尚在处理期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进入本县进行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业绩:***万以下的要有*个以上,***万以上的要有*个以上(以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准)*、在本县开展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业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代理费用的收取: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收费标准:采购金额***万以下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低于八折执行,采购金额***万以上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低于六折执行。具体优惠率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协商而定,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二、征集截止时间:****年 *月 **日*、凡有意进入广丰县政府采购市场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请于****年 * 月 ** 日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到广丰县政府采购办报名,办理备案手续。*、为了更好的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凡有意参加广丰县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必须于报名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该款需从代理机构基本帐户于****年 * 月 ** 日**:**前向广丰县财政局指定帐户缴纳(收款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开户行:广丰县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并注明政府采购办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招标申请人将无资格参加本次报名。三、注意事项*、确定为我县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有资格承接我县****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一个年度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业务(行业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在被确定为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无论项目金额大小,随机抽取产生的代理机构不得放弃代理业务,第一次放弃的取消两次抽取资格,二次放弃代理业务的将清出广丰县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市场。*、经确定的代理机构应当向广丰县政府采购办递交《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承诺书》。*、经确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一经查实,广丰县财政局有权取消该代理机构的本年度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委托人单位,以谋取非法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委托人单位的利益;(*)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企业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非法泄露招标信息或应违反保密规定;(*)在招标代理过程中非法获取与招投标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附件: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承诺书广丰县财政局: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郑重承诺:一、坚持廉洁自律、抵制商业贿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二、坚持“公平、公正在、公开”的原则,不滥用职权,强行指定专家评委和供应商,干预正常采购活动;不与采购人、供应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获取不正当利益。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评审工作纪律,采购活动期间不在非办公场所与供应商私自单独接触等;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外界透露应当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四、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政府采购正常秩序,不从事资质范围以外的代理业务,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收取代理费,对采购人依法委托的代理项目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有发生,愿接受从贵处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没收履约保证需要金的处理。五、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不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以外发布采购信息;不擅自改变审批的采购方式;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得设置带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款,排斥和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制订带倾向性的评标办法;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不误导或直接授意评审人员做出有违公正的评审意见;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不接受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娱乐消费、旅游活动及馈赠礼品、礼物、购物券、回扣、佣金、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等各种消费凭证上。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如因本公司原因导致采购活动违规,如招标文件制作粗糙甚至违法,出现质疑投诉且查证属实及上述条款其他禁止事项等,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违规的,愿接受从贵办采购代理名录库中清除及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