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宁波市镇海海雄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剧院座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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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镇海******委托现就剧院座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HZFCG*******G***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座剧院座椅及安装、施工、调试,含过渡件(其中***座安装在座椅台车上)。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按开标日国家外汇牌价);*、投标人必须为剧院(剧场)座椅的制造商,有独立完成本工程的设计、生产、安装等相关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CQC环保认证;*、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在宁波市应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六、招标文件的领取:*、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地点:镇海沿江西路***号三楼 ***室。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号三楼***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会于*月**日*时在镇海沿江西路***号***室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年*月**日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账号:*****************十一、业务咨询:采购人联系人:王良宏;联系电话:****-********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潘小玲联系电话:****-********;传真:****-********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