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和田市敬老路等五条道路亮化工程、远程节能监控系统和北京工业园区亮化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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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同时发布在“和田日报”上的和田市敬老路等五条道路亮化工程、北京工业园区亮化工程(采购文件编号:XJCYHT-ZB-****-***、XJCYHT-ZB-****-***)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作如下变更:一、项目一:和田市敬老路等五条道路亮化工程,现分为二个包,第一包为和田市敬老路等五条道路亮化工程(路灯和电缆线);第二包为和田市敬老路等五条道路远程节能监控系统,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万元),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均可)、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需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及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具有独立承接城市照明数字化节能监控管理系统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子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行约定的记录,近三年有招投标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名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新疆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一第二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携带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和田市塔乃依南路天王名都*-*-***领取招标文件,电话:****-*******,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二、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三、投标保证金每包**万元。四、其余内容不变。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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