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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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一、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单位名称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不含税)*****.****元/年******.****元/年增值税税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含税)*****.**元/年******.**元/年服务期限*年*年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招标人: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号安徽担保大厦
联系人:杜磊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