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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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已由开封市发改委以汴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内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亭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龙亭区人民法院院内计划工期:**日历天投资额:约***万元招标范围:车库、食堂建设及室外管网铺设。*.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 * 月 * 日至 ****年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开柳路以西复兴大道南侧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万达广场A座**楼邮 编: ****** 邮 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屈女士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