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安?龙府上院3#地示范区景观施工(地面铺装)工程采购项目澄清(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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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安•龙府上院*#地示范区景观施工(地面铺装)工程采购项目澄清(补遗)公告
项目编号:****-***
各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澄清(补遗)如下:
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款规定,且唯一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项规定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款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一章第*.*款规定现修改为:***.******.***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款规定,且唯一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项规定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款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一章第*.*款规定样品供应商响应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清单中相关材料小样,小样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否则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相关材料有:黑色砾石;不锈钢哑光雨水篦子,芝麻黑花岗石火烧面;芝麻黑、灰仿石火烧面;中国黑光面平石、路沿石。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与本澄清(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为准,此澄清(补遗)文件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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