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电子卡口系统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EZC-2012-ZX254)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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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 ****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其“电子卡口系统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EZC-****-ZX***)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我中心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采购公告。另外,由于原招标文件在技术方案方面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故我中心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暂停通知。根据采购人对原招标文件修改的书面通知,我中心特对原招标文件修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中“平板窄波雷达”全部修改为:“测速雷达”。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车辆抓拍处理单元的“系统应采用***万像素(及以上)、每秒帧率不小于**帧的高清晰低照度的CCD工业摄像设备,拍摄的图像分辨率不低*********像素以上”修改为:“系统应采用***万像素(及以上)、每秒帧率不小于**帧的高清晰低照度的CCD工业摄像设备,采集车辆前部图像信息。高清摄像设备由高清晰低照度摄像机、定焦镜头及室外防护罩等相关部件组成,为系统提供清晰的原始图像。拍摄的图像分辨率符合公安部标准,可以清晰分辨图像中的机动车颜色、车型、号牌、前排司乘人员的面部特征等信息。”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不间断电源单元(UPS)“不间断电源(UPS)容量设计值为在断电情况下能确保系统*h正常供电”修改为:“不间断电源(UPS)容量设计值为在断电情况下能确保系统*h正常供电”。四、本项目重新启动,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为:****年*月**日**:**时。本通知作为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联系人:马明电话:***-********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轶铭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号***室电话:***-******** 传真:***-********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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