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度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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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受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定点采购。现邀请在呼和浩特地区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定点采购项目编号:NZC****-C**-*(二)采购内容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满足各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根据呼和浩特地区物业服务的实际状况,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定点企业,供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使用。请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企业规模、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自行选择投标。本次确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定点有效期为****年*月 *日至****年** 月 **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二)具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稳定的服务队伍;(三)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经营业绩良好,信誉较高的企业。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服务采购处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预投标人要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一) 登记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二) 登记人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 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月**日上午**:**(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五、标前答疑从报名登记日起至公开招标截止日**日前止,投标供应商可对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将于****年 *月 **日**:**时,组织标前答疑,地点在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开标大厅。六、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秦国舜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号院*号楼东附楼***室采购人: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