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公安局新增红绿灯设施、建设智慧交通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局新增红绿灯设施、建设智慧交通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中心云平台(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公开-****-**-*采购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中心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号银丰财富广场B栋******,***,***.**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单张矿生,王斌,于波,魏峰(业主代表),汲艳(业主代表),李莉芹(副场:新密),康鹤鹏(副场:新密)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签字,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公安局地址:鹿邑县鹿辛北路联系人:马勇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鹿邑县真源大道北段联系人:牛文超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文超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鹿邑县公安局新增红绿灯设施、建设智慧交通项目.zip招标文件.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