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当国土出让告字[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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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提署路南侧、湖东路东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应严格依据有关规范完善配套设施。湖东路与提署路交叉口东南角应结合保留水系设置一面积不少于*公顷的广场,商业业态需满足我县商务局的相关要求。*、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个月内交付。*、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作为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执行。*、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按照当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年**月**日**时。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联 系 人:张女士 聂先生 孙小姐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