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平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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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工程说明*.招标文件编号:JZCG****-***.招标工程名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平整工程*.计划工期:开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工程质量:合格。二、工程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场地平整包括挖土、掩埋建筑垃圾、土堆摊平等工程,投标人对上述工程编制预算并施工,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质量。*.工程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区域内三、投标人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无连续亏损。*.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信誉良好。*.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日内(或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四、投标报名方式、明间及地点:*.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年*月*日至**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审查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须向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安排:*.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会议室。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号,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楼A区联系人:李春波联系电话及传真:****-********邮政编码:******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帐户名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