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数字赋能机关效能建设平台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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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赋能机关效能建设平台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数据管理局的《答疑澄清整改意见书》中整改意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数字赋能机关效能建设平台项目”(招标编号:E*******************)发布补充如下:
(一)商务文件
*、原招标文件P**商务文件评分中的“投标人综合实力”更正为: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关键词包含微服务架构类、数据交换类软件知识产权证明或著作权证明的,每提供一类得*分,满分*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二)、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均由****年**月**日**时**分更改为:****年**月**日**时**分,其它时间相应顺延。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福建省******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