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徐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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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委托,对“徐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希望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b.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cn)c.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以上d. 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如果最终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且不能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如果最终制造厂家不参与投标,最终制造厂家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必需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e. 制造厂家已取得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f. 在上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机构。g. 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h.投标人要求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和独立的类似自动化控制业绩。*、项目概况招标编号:QPZFCGFS****-***招标项目:徐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工程范围:闸门、格栅、搅拌器、水泵、刮泥机、消毒设备、自控仪表除臭设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除节假日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下列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的近三年类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对方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备查。*) 授权报名代表需提供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供的****年*月份或****年*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的缴费明细清单);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验证及现场报名地点:青浦区盈港路****弄**号(佳邸别墅内),青浦汽车站正对面。*.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地 址:青浦区盈港路****弄**号(佳邸别墅内),青浦汽车站正对面邮编:******联系人:周晶晶电话:***-********传真:***-********招标单位:上海******地址:徐泾镇蟠龙村联系人:李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