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序号七)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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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七)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七)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督察发现,五家渠市在建工地**处中,上海公馆、西域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创业园、金科幸福里小区等*处工地未完全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不同程度存在施工场地硬化、物料堆放覆盖不到位的问题;五家渠市世纪春天一期项目一、二、三标段等*处工地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监管平台联网,未达到相关管理要求。 二、整改时限: ****年*月**日 三、整改目标: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 四、整改措施: 对存在督察问题的项目进行监督整改。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将扬尘治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督促西域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创业园等*处施工工地完成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复工前现场核实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措施不到位不得复工。二是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将扬尘在线监测作为项目开复工的必要条件,****年*月完成五家渠市世纪春天一期项目一、二、三标段等*处工地在线监测接入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监管。 四、完成情况: 现场已按要求整改完成,个别项目已竣工。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 邮箱:*********@.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 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