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我市多举措激活退役军人党员“奋斗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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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党员管理新模式,通过优化关系转接、强化教育管理、推动作用发挥,让退役军人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党员继续发扬冲在前、抢在前、干在前的精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拼搏奋斗、贡献力量。
优化关系转接,畅通退役军人党员“安身渠道”。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退役军人党员关系转接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确保退役军人党员信息准确无误,转接工作顺畅高效。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关系转接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审核材料、办理转接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提供信息采集、档案移交、关系接续等全链条服务,让退役军人党员只进“一扇门”,办好“所有事”。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关系转接跟踪台账,对已转接的党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接收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确保退役军人党员顺利融入新的党组织。
强化教育管理,夯实退役军人党员“履职根基”。结合退役军人党员特点,制定专门培训计划,每年定期举办退役军人党员培训班,邀请党校教师、专家学者、优秀退役军人代表等进行授课,重点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提高退役军人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抓好线上学习阵地,搭建退役军人党员掌上学习的“云”平台,开设网上党课、专题讲座、交流论坛等栏目,方便退役军人党员随时随地“充电蓄能”。用实警示教育资源,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文化遗址等,开展现场教学,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督促退役军人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推动作用发挥,擦亮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本色”。积极搭建干事平台,鼓励退役军人党员干事创业,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活动,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退役军人党员干部下沉开展志愿服务,在服务群众一线发挥积极作用。开展退役军人党员“*+N”联系群众活动,设立便民服务、民事调解、治安巡查等岗位,为退役军人党员作用发挥提供便利平台。同时,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发荣誉感和责任感,示范引领退役军人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功立业。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将退役军人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考核管理,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退役军人党员,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充分激发内生动力,让退役军人党员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续写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