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司法局] 凤城市司法局规范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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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实现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质效,确保评估意见的客观公正、准确高效,凤城市司法局规范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一是要求衔接规范及时,确保程序合法。接到委托单位委托函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核实委托材料是否有错漏,及时与被调查人或其家属沟通了解情况,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指派人员组成调查评估小组开展调查工作。二是要求调查范围全面,确保评估精准。深入被调查人家庭、单位、社区村组等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其基本情况、居住情况及家庭关系、犯罪情况、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有无劣迹前科、社会关系、工作经历、人际交往,以及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是否表示谅解等情况,评估其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及是否有不良影响。三是要求综合评估,确保结论客观。规范整理调查笔录、村委证明、家庭成员证明、有无前科劣迹等材料,在此基础上经司法所、村委(社区)综合评断后,形成初步意见,再经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审核及评估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客观精确的评估意见,由主要领导签批后,及时回复委托机关。图片附件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切实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与刑事审判的有效衔接;通过对被调查人的全面了解,对纳入社区矫正后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监管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同时,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加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营造浓宣传氛围,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下一步,凤城市司法局将持续完善和创新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切实提高调查评估质量,为委托机关提供更为准确、高效、客观、真实的评估意见,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