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开展注射剂药品挂网调整工作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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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号)(下称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行为,确保注射剂价格透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下称广州平台)已完成注射剂药品信息公示工作,现开展第二批次注射剂药品单支/瓶/袋的新增挂网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挂网产品范围(一)截至*月*日,广州平台原挂网产品中的非单支/瓶/袋注射剂所对应的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在招采子系统已审核通过、状态为“生效中”,且信息在广州平台基础库为“启用”的新增药品。(二)根据《关于公示注射剂药品信息调整情况的通知》的公示信息,在“救济渠道”提起异议且广州平台完成处理的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二、有关单位须知(一)请新挂网的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企业,尽快登录广州平台完成产品的配送关系维护;医疗机构重新发起单支/瓶/袋注射剂合同。(二)请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企业在“新交易采购”子系统的“商品管理”-“商品列表”,点击“勾选可供应包装数量”发起注射剂药品的实际供应包装数量维护,仅需填写对应转换比的“数字”。(三)医疗机构可在发送订单页面或者在批量导入订单模板(需重新下载订单导入模板)中,输入采购所需的实际包装数量。三、其他事项(一)对于广州平台原挂网产品中的非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所对应的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如尚未按要求在招采子系统完成维护的,请相关企业于*月**日前完成产品资质信息新增维护工作,广州平台将适时对尚未完成切换的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进行挂网;逾期未完成的,企业须通过《关于启用新药品挂网申报流程的通知》流程重新申报挂网。(二)如有疑问,企业可拨打咨询电话或通过“救济渠道”进行申诉反馈。咨询电话:***-********(产品维护)、***-********(业务咨询)、***-********(业务咨询)。特此通知。附件:注射剂药品最小制剂单位挂网清单(二)(更新).xls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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