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对“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标识’采购项目”继续接受报名和重新确定开标时间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标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 NBZFCG*******G二、项目概况: 主要技术指标与数量配置见招标文件。三、补充事项: 本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至报名时间止,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作流标处理。现对本项目重新公告如下:*、各替在投标商可继续参加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由****年*月*日上午*:**改为****年*月**日下午*:**。*、招标文件中的其它条款和要求不变。*、请已参加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投标,不用再次报名。特此公告!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宁波市苍水街**号苍水大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