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松阴溪黄圩至十五里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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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ZDGCSL****-***各有关投标单位:经研究,对松阳县松阴溪黄圩至十五里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第P**页中, 第“*.*技术标评审”项中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情况增加 “*)技术标得分不足**分的。” 第“*.*技术标评审”项中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情况增加 “*)技术标得分不足**分的。”*、对原招标文件第P**页“*.*开标时间和地点”中“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携带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变更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个月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请收到本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章附件四按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请贵单位查阅。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松阳县水库和堤防管理处备案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