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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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及链接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关于对《罗汉果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象审〔****〕*号?****年*月*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芬塘村**号******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号,邮编:******。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