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体育中心体育场钢结构及体育中心大门钢结构维修加固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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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gte mso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DocumentNotSpecified*.* 磅Normal*各相关供应商:
现就对犍为县体育中心体育场钢结构及体育中心大门钢结构维修加固项目(编号:QWGQ-TP******)做出以下更正:
一、将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第三点谈判及评审程序第五点“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的审查中**条细微偏差中第*点“供应商未按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更正为“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给定的金额填报规费的”。
二、删除采购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第三点谈判及评审程序第五点“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的审查中第**点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报价,按以下规定处理中第*条“供应商未按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依据供应商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重新计取该供应商的规费并对其报价进行相应修正”。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附件为准。
四、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评审开始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