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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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仙华水寨二期地块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浦北上花园北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备注: 竞买保证金:拍卖***万;挂牌****万。土地用途:游览设施用地(乙)。起始价:***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浦江县域内开发(经营)旅游项目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江滨中路**号)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号)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年*月**日**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不设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 地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唐丽燕、宣伟英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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