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4年新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桂里路、强黄路亮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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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桂里路、强黄路亮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R-GC********
二、项目名称:****年新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桂里路、强黄路亮化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项目负责人:殷海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供应商地址:繁昌县孙村镇产业新城小区**-*号
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赵登峰、穆石珠、胡安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成交价×*.*%;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单位业绩:*、合同名称:繁昌区蟹矶山路(安定东路至峨溪河段)和富鑫西路(峨溪北路至红花山路北侧)工程EPC总成包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名称:****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港镇克山村马房冲路、新荷社区阮河埂路道路亮化工程,签订时间:****年*月**日。
(四)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奥体大酒店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金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