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湖里改革创新】湖里区人社局:创新机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效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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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及“新就业形态”的概念,到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据初步统计,湖里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万人。为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要求,湖里区打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基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全链条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社力量。“我们的服务基地既可以帮劳动者维护权益,还可以帮助他们就业。”湖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傅戎介绍,****年,湖里区人社局协同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司法局等部门,在全省县区一级率先出台《湖里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措施》,并延伸制定《厦门市湖里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基地工作方案》作为配套机制。目前,该基地提供就业推荐、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化发展规划、劳动权益保障等全链条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湖里区通过建立“一基地、多协同、共服务”的仲裁员、调解员、工会干部、法律援助律师驻点协同模式,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效维权。基地发挥着信息枢纽的作用,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维权诉求以后,需要迅速、准确地判断案件情况,并在相关系统内填写表单,运用信息化手段将诉求流转到相应部门或调解组织进一步处理。“新就业形态用工形式是多样化的,法律关系也更加复杂。”傅戎说,案件分流和多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可以让纠纷以更合理、更科学的方式得到化解。据了解,自基地运行以来,已接收到新就业形态劳资纠纷案件约***件,其中**%案件可通过多部门协同调解达成和解。而在调解成功的纠纷中,有一半实现一天内化解。目前,湖里区在全区企业、园区、行业协会中组建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家,并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打通了数据共享渠道,动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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