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市生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迎宾路照明工程项目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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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购人(永州市市生态******)要求,我中心对其所需的迎宾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并公告如下:一、采购公告主要情况*、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公告名称:《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市生态******迎宾路照明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二、本次变更的内容*、经采购单位集体研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基,数量为**基,总采购金额上限为***.*万元。此价格包含路灯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并含基础部分(路灯混凝土基础、电池井、地脚笼的制作及人工费)。*、根据上述情况,将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将第*页“**.*报价执行依据: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基础部分由采购单位负责)、易损件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培训、保险、税金、提供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中 “(基础部分由采购单位负责)”的内容予以删除;(*)将第*页“*、名称:迎宾路照明工程项目,包括设备生产、安装、售后服务等,为一个整标项(整包)。本次招标内容不含路灯基础施工部分(基础部分造价不纳入投标报价范围)”中 “本次招标内容不含路灯基础施工部分(基础部分造价不纳入投标报价范围)”的内容予以删除;(*)将第**页“(三)建设内容”备注中“(*)基础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予以删除;*、将招标文件中的“全永磁悬浮风光互补路灯”全部变更为“磁悬浮风光互补路灯”;*、关于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预留**%的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中的“保修期”明确为“蓄电池质保期(*年)”。三、联系方式(一)采购单位名称:永州市市生态****** 联系人:胡先生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及采购公告的相关内容均按本变更公告予以调整,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