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4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维设计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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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人河南省******放弃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年度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维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人:怀远县公安局
*、采购方式:询价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成交候选人:******
成交价:****.**元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潘工 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者,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远县公安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公示单位:怀远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