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征集鹿城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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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在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有关案件中发现部分已作出发还处置决定的涉案财物,存在长期无人认领或经多次联系仍未领取等情况。请上述涉案财物权益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权属凭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月内前往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法制案审大队办理有关核对处置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无人认领财物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依法处理。特此公告。(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附:涉案财物公告清单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年*月*日 涉案财物公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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