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东河建设项目岩土勘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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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东河建设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内发改投字〔****〕****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东河建设项目岩土勘察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勘察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东河建设项目。二、项目概况(一)工程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自治区党政办公区北侧,腾飞路以东、沿河路以西、学苑东街以北、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址以南。(二)工程概况:项目住宅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三)招标内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东河建设项目岩土勘察工作的初勘、详堪及提供勘察报告的全部内容。三、报名条件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公司简介;(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四)近三年(****至今)业绩资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获奖情况、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获奖情况指获得国家、省部级的荣誉证书)。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单位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年*月**日**:**至**:**携带“三、报名条件中(二)、(三)条”所述资料原件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进行资格审查。(三)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基建办公室招标代理:内******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楼联 系 人:张晓庆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