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第2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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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浙财函【****】**号)规定,决定就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一、招标人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二、招标项目名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三、招标项目编号****-********四、招标项目内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年度学校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资金总额*****万元。存放资金分配方式如下:第一名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万元,存期一年;第二名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万元,存期一年;第三名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万元,存期一年;第四名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万元,其中一年期定期****万元、半年期定期****万元;第五名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万元,存期三个月;第六名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万元,存期三个月。其他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招标要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参与本次项目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海宁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四)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具有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行政机构)唯一授权书,并承诺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六、投标报名时间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地点:(网址)https://***.******.***。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https://***.******.***)(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投标地点:https://***.******.***在线递交八、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https://***.******.***在线开标。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gov.cn)本公告后提供附件下载。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号采购联系人:邱老师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地址: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室,邮编:******来往款项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联系人:杨晴、李良君、朱淅联系电话:****-********、********、********邮箱:*********@qq.com附件信息: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发布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