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海城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2·1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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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和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委办成立评估组对龙湾海城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龙湾海城滨海二十一路(纬十四路)、海川路基础设施工程“*·**”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联系人及电话:区应急管理局 赵川,***********。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年 *月 *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