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县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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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居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县政府决定于****年*月**日上午在县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年*月**日(星期三)上午**时**分至**时**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和时长
试鸣方式为集中统一鸣放,按下列时间及顺序进行:
**时**分至**时**分,试鸣预先警报。鸣**秒、停**秒、反复*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分钟。
**时**分至**时**分,试鸣放空袭警报。鸣*秒、停*秒、反复**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分钟。
**时**分至**时**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分钟。
三、注意事项:
警报试鸣期间,请县主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商场(大型超市)、车站等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熟知警报信号的内容。在警报试鸣过程中,望就医患者或对警报敏感的居民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特此公告。
沭阳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