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络、教学设备及室外LED显示屏采购GXZC2012-G1-50861-ZC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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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批准,现就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工商学校、广西有色冶金技工学校的网络、教学设备及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网络、教学设备及室外LED显示屏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G*-*****-ZC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室外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套;B分标:以太网交换机主机*台、无线局域网接入点设备*套;C分标:热电厂过程仿真与控制系统(锅炉部分)*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发售地点: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办事厅。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万元; B分标:*.**万元;C分标:*.*万元。(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形式交至: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账 号:********************本中心财务部(电话:****-*******,传真:****-*******)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业务咨询: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单位联系人:黄雪萍; 联系电话: ***********广西工商学校 单位联系人:黄 毅; 联系电话:***********广西有色冶金技工学校 单位联系人:易志军;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 李 柳; 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 炎; 联系电话:****-******* 传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