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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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发布不合格餐(饮)具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家餐饮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武汉市青山区小食候湘中餐店使用的菜盘(自行消毒餐具)、菜碗(自行消毒餐具)(一)抽检基本情况。****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与委托法定检验******工作人员,依法对武汉市青山区小食候湘中餐店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年*月**日,本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武汉市青山区小食候湘中餐店使用的菜盘、菜碗“大肠菌群./**cm*”均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月**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F****、*****F****)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签收,经现场检查,店内已无抽检同批次餐(饮)具。(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当事人在****年*月**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格加强清洗、消毒、保洁等流程;*.店长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提高全体员工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意识。二、武汉市青山区焱斌农家菜馆使用的小菜盘(自行消毒餐具)(一)抽检基本情况。?****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与委托法定检验******工作人员,依法对武汉市青山区焱斌农家菜馆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年*月**日,本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武汉市青山区焱斌农家菜馆使用的小菜盘“大肠菌群./**cm*”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编号:*****F****)及《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当事人并签收,经现场检查,店内已无抽检同批次餐(饮)具。(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当事人在****年*月**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使用餐具专用消毒产品;*.增添消毒柜等消毒设施;*.今后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的原则认真执行。附件: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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