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检查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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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参评省级代表性项目共*个,*个均被评为合格。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凡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子受理。联系电话:****-*******。
全南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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