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广德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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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市政府决定于****年*月**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鸣时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二、试鸣范围:广德市城区、经开区、新杭镇。三、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时**分至**分):鸣**秒,停**秒,反复*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分钟;
空袭警报(*时**分至**分):鸣*秒,停*秒,反复**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分钟;
解除警报(*时**分至**分):连续鸣*分钟。
本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广德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