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商业用地 规划选址条件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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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商业用地规划选址条件论证经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图片附件图片附件项目地块用地范围示意图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指标表图片附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内,欢迎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