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信丰县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第二批)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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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第二批)招标文件更正通知编号:***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款的“资质条件……”全文删除更正为“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⑤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本省的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⑦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⑧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⑨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的有关规定。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文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信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