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沙坡头区2012年第一批和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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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 卫财发[****]***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奖资金及村级自筹 。招标人为 中卫市永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年第一批和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地点 : 中卫市永康镇永乐村、刘湾村、沙滩村、徐庄村建设规模: 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永康镇永乐村、刘湾村、沙滩村渠道砌护工程;二标段为:徐庄村人畜饮水工程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 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相关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 个标段投标。*.*根据宁检会【****】*号、卫市检联发【****】**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 日至 **** 年 * 月 * *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在 宁夏金******(香山东街宝路通四楼)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证)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 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 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卫市永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地 址:中卫市永康镇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东街宁夏宝路通产业(集团)公司四楼邮 编:****** 邮 编:******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人: 张 莉电 话:*********** 电 话:****-******* ***********